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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 关于公布2021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资格人员的通知

作者:qhssyy 日期:2021-07-09 14:52:48 点击数:

各位考生:

    2021年7月9日由我院组织的2021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9日至7月15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方式反馈至院纪委(电话:0971-8816505)。现将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工作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为附表备注中标示为“进入体检”的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请务必于2021年7月16日8:30在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综合门诊楼一楼大厅集合,由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工作人员组织进行体检。考生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自动放弃体检处理。出现空缺岗位时,将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其他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考生请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附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

    2.考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

    3.考生在体检前,应该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体检当日须空腹。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清淡饮食,避免熬夜、饮酒和剧烈运动。

    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切勿漏检。体检项目漏检,将影响聘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检查某些项目的,应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

    5.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考生应及时提出复检要求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保持手机联系畅通,并关注省三院编内招聘微信群,体检时间及相关问题通过微信群通知考生。

    7.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特此通知。

    体检咨询电话: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 0971-8567968。

     附件: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 关于公布2021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资格人员的通知(图1)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资格人员名单.xls


 

  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