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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简章

作者: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 日期:2024-04-29 16:21:34 点击数:

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简章

 

一、医院简介

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是青海省唯一一所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是青海省精神卫生专家服务基地。担负着全省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康复、教学、科研、司法精神病医学鉴定、药物依赖治疗(戒毒)、心理咨询等工作。主要业务范围:精神病科、心理咨询中心、药物依赖治疗(戒毒)中心、司法鉴定中心、心理体检中心等。医院始建于1975年,名称为青海省精神病医院,并于1981年正式接诊治疗患者, 1987年4月更名为“青海省精神卫生防治院”,2000年增挂“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牌子,是省市两级医疗保险定点医院。2001年9月,被青海省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评为三级甲等精神病医院。医院占地面积近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3600平方米,编制床位440张,目前开放床位440张,在职职工40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14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62人。医院常年承担医学院校实习、见习工作,拥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师资队伍。

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简章(图1) 

(医院门诊楼)

医院有精神科、心理科、心理测验室、康复科、社区防治科、儿少精神科和妇女心理卫生科七个重点学科,成立了心身医学科、儿童精神科、老年精神科、中医精神科和睡眠病房;打造情绪障碍品牌门诊,开展了从儿童、青少年到老年不同阶段的心理卫生辅导、咨询和治疗,以及从普通心理健康问题(如人际适应、婚姻、学习问题)到心理障碍和精神疾病的咨询、诊疗等多种服务。有完整的心理测量和评估系统、多导生理心理检测及数字化脑电监护系统,提供精神疾病康复治疗、工娱治疗、沙盘治疗、催眠放松治疗等特色治疗。引进了近红外光谱脑功能成像系统、职能心身交互训练系统、并与第三方合作开展各类血药浓度监测及精准化药物基因检测。其诊疗技术在本专业领域属省内先进,对全省精神障碍患者的疗效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简章(图2)

(骨密度检查)

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简章(图3) 

(CT检查)

2017年获批第二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18年6月份成立青海大学医学院精神病学教研室,2020年1月份成立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精神卫生教研室。现目前培养带教师资团队30余人,均获得省级以上师资培训证书,每年选派优秀师资分别在青海大学医学院、青海职业卫生技术学院、青海民族学院承担精神、心理教学任务, 2022年有5名医师、1名护师获批青海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授资格。按照基地建设要求,建立我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制定了相关培训管理制度及培训计划,配置了基本的模拟训练器具,包括气管插管、心肺复苏、四大穿刺等。临床技能中心已制定《临床技能模拟训练中心管理制度》、《临床技能模拟培训中心学员守则》等相关的管理制度,每个病区还设立了专门的示教室,为学员做相应的精神科检查以及教学查房等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空间。

 

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简章(图4)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二、招收计划

根据国家及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招录计划, 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计划招收5人,招收专业精神科。

招收专业

专业代码

招生名额(人)

精神科 

0500

5

三、培训方式

    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和青海省卫生健康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文件和制度,在相关临床学科进行以临床实践为主的轮转培训。

四、保障措施

(一)政策落实

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1〕73号)和省卫生健康委、省人社厅、省公安厅联合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青卫健〔2022〕5号)文件精神,对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社会化学员

 1、人事关系:医院与学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培训期间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

2、待遇保障:(1)提供我院发放的基本工资1800元/月;(2)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三)外单位委托培训学员

1、人事关系:学员与我院和送培单位签订三方培训协议,与我院无任何劳动关系。学员档案管理由送培单位统一办理。

2、待遇保障:基本工资由送培单位发放,其它生活补助按照国家和省卫生健康委相关政策要求发放。

备注:如遇国家或青海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调整,各住培医师及送培单位应服从新法规或新政策,结业后需回原单位工作。

(四)食宿补助

基地为所有参加住培学员提供免费住宿以及本院职工同等待遇的伙食补助;按照国家和省卫生健康委相关政策要求发放培训生活补助;提供免费借阅图书及使用文献检索系统等服务。

 

图片 5.png

 (学员宿舍)

五、报名条件

(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已招聘的从事临床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住院医师,经所在单位同意,可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单位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西医临床医学专业。

2、医疗机构正式在编人员或同工同酬人员,包括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二)高等院校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拟在青海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社会人)。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台);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医学事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符合西医临床医学各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应、往届医学毕业生;

4、愿意在青海省各基层医疗机构从事诊疗工作;

5、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

六、报名时间

2024年5月6日9:00至2024年06月30日18:00,根据首批招录情况,可进行补录。

七、报名程序及流程

(一)采用提交电子报名表和现场确认的方式,报名学员应对其提供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承担全部责任。

(二)提交电子报名表:下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附件1),填写完整后将文件名更改为“2024级住培学员XX(姓名)报名表”,亲笔签名确认后发送JPG格式扫描件到邮箱:1651260686@qq.com 。

(三)单位委培学员;除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外,另请送培单位完整填写《单位委培报名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后发送JPG格式扫描件到邮箱:1651260686@qq.com。

(四)学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文件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院医教科进行现场确认审核。


联系人:杨生萍(13299888912),李积芳(15111716965)


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简章(图6)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报名表.docx




 

  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医教科

                                                        2024年4月29日